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江苏旅游执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江苏旅游执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长江江苏段禁渔条例?
一、长江禁渔期和时间:从2023年1月1日到3月31日,每年的这个时间段内,江苏省长江及其支流禁止任何形式的捕捞、***捕、猎***类及其它生物。
二、禁渔范围:这段时间内,全省所有长江及其支流河段禁止任何形式的捕捞、***捕、猎***类及其它生物,所有鱼类均不能被商业捕捞、养殖或出售。
三、禁渔目的:禁渔期的实施旨在恢复和保护鱼类***,以便繁殖和增长。同时也有利于节约和保护自然***,增强长江水域生态环境的稳定性。
四、违法行为:在禁渔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禁渔区河段从事相关活动,包括不合法的鱼类、其他水生动物和非法捕捞方式。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交由公安、海关、交通、旅游等执法部门处理,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执法。
五、社会宣传:江苏省***将通过官方媒体和多种宣传手段,向全社会普及禁渔期的相关知识,增强公众的环保和生态意识。增强公众的海洋保护知识,以此来推动禁渔期理念的深入人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共抓长江大保护的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部委具体工作要求,决定对长江干流江苏段水域实施禁捕。现通告如下:
一、禁渔期和禁渔区:长江干流江苏段水生生物保护区的禁渔期、禁渔区,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中关于水生生物保护区的规定执行,具体名称、坐标以国家和我省公布的为准。长江干流江苏段除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外水域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禁止天然渔业***的生产性捕捞。长江干流江苏段范围包括长江防洪大堤向江侧水域,上游至与安徽省交界处(南京市江宁区与马鞍山市花山区、南京市浦口区与马鞍山市和县交界处);下游至长江河口,东经122°线以西,南部界线为江苏省与上海市管辖水域的交界线,北部界线以启东市圆陀角灯塔坐标(东经121°52′50'',北纬31°41′36'')为基点,向东沿纬度线至东经122°、向西沿长江干流自然江岸线;各入江河流口上溯1公里向长江一侧水域(在1公里范围内有闸的以闸为界、无闸的以河道两岸1公里连接线为界)。
二、因教学、科研等特殊需要捕捞渔业***的,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以及农业农村部的有关要求申报专项(特许)捕捞许可证。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进行捕捞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通告规定的禁渔区、禁渔期如有调整,将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另行发布通告。
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江苏省***印发《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统一全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保障和监督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责。
《办法》规定,行政执法证的有效期为5年,领取行政执法证的人员每年应当完成不少于60学时的执法理念和法律知识培训。
据了解,《办法》是对1995年省***印发的《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全面修订,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首先,《办法》进一步理顺了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体制。明确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分级监管,进一步具体化***、司法行政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的管理职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江苏旅游执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江苏旅游执法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