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新政2017江苏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房产新政2017江苏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江苏省一户两宅政策?
对村民“一户”的认定,原则上是根据公安部门管理的户籍来认定。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是一户,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但具有以下情形的,可独立作为特殊村民“户”对待:
第一,已婚且已分家单独居住生活的;
第二,未婚但年龄已满二十周岁且已单独居住生活的;
第三,依法继承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未成年人;
第四,通过司法裁决依法取得的,可按照司法文书进行登记。
对于因婚嫁关系居住在外村,但户籍仍在本村的,夫妻双方只能选择在其中一方拥有宅基地,申请确权登记。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户多宅的情况,针对一户多宅问题,《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必须坚持“一户一宅”,除“一户一宅”外多占的宅基地不予确权登记。对多占的宅基地按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按非法占用土地处理。
江苏一户一宅面积规定?
1 江苏省实行一户一宅的政策,但是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不同。
2 一般来说,江苏省户型面积规定为:一室不得低于 25 平方米,二室不得低于 40 平方米,三室不得低于 70 平方米,四室不得低于 110 平方米。
3 此外,江苏省还制定了有关住房建设的政策法规,规定了土地使用、建筑标准、房屋质量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住房的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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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规定,每户家庭建设的住宅应当满足建筑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的标准。
2 这个规定是为了保障人们的居住条件并严格控制住房建设的规模和质量,防止过度发展和城市无组织的扩张。
3 对于江苏省的居民而言,应当依照该规定来进行住房建设,同时也应当注重住房环境的质量和舒适度,保障自身的居住权益。
江苏省安置房政策?
如下:
安置房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坚持节约用地、合理布局的原则,合理划分功能区域,配套建设相应的市政公用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
安置房建设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划建设、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安全卫生、建筑节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
安置房建设应按照等价值置换原则,就近或就地落实安置房源。
安置房建设应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就医、入学等需求,优化安置房区位和空间布局。
江苏省机关事业退休房补标准?
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退休人员可以享受一定的住房补贴。目前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房补标准是根据地区和居住情况而定的,一般来说,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倍。具体的住房补贴标准请以所在单位的相关规定为准。值得注意的是,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在发放退休人员住房补贴时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住房面积限制等,需要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咨询所在单位。
江苏省机关事业退休房补标准?
1、按月补贴:按月补贴额=职工当月标准工资×年度月购房补贴系数。其中标准工资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工龄工资之和,年度月购房的补贴系数为0.66。
2、一次性补贴:一次性发放房补贴额=(职工1998年月均标准工资×1999年度月购房补贴系数×职工1998年底前的工作月之和)十(1999年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往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其中年度工龄补贴额为13元。
3、差额补贴:差额补贴额=(1999年度基准补贴额+1999年度工龄补贴额×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差额面积。其中年度基准补贴额为1265元,差额面积=职工住房面积标准—现住房建筑面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新政2017江苏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新政2017江苏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