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江苏宜兴旅游事故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江苏宜兴旅游事故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宜兴救护车闯红灯被撞翻,车前挡风玻璃被撞出大洞,伤者躺地输液,交警:正在对事故进行认定, 你怎么看?
救护车在实施救护任务的过程中是允许闯红灯的,其他车辆正常情况下应该让行或避让,毕竟人命关天十万火急。当然两车相撞具体情景如何有待交警在不影响救护任务的情况下依法依规处理,主次责或全责都应该接受!特种车辆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允许闯红灯但不等于可以横冲直闯。
无论开什么车,只要上路就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这是每个道路参与者的最基本的底线。两个层面分析这件事
一,既然国家法律规定,所有车辆应该避让执行任务中的特种车辆,那就不要质疑应不应该闯红灯,这是法律,没有为什么,也没有余地,必须遵守。
二,从另一种角度去想,特种车辆的任务和目的是干什么,无外乎抢险,救人。如果在你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制造了险情,并至人伤亡,请问特种车辆,这一次你的行动有何意义?救护车的危重病人固然需要时间抢救,那么一个活生生的正常人的生命难道不需要保护和尊重吗?说句风凉话,车上的人还没得到救治呢,先把车下的人撞死了,是不是得不偿失了?
所以,不管怎样,任何人,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做到不越过底线,并尽可能的人性化,才是最重要的。
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时,不受交通法规的约束。既然国家法律法规有此规定,所有社会车辆都应该无条件的避让。对于不按规则避让发生交通事故的,应该负全责,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对于有的说虽然特种车可以创红灯,也不代表可以横冲直撞。其实是谬理。大家想一想,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中,肯定会开警灯鸣警笛的,只要不是聋子离很远就能听的到,相信开车的司机一定没有聋子吧。既然能听到看到特种车辆驶来,就应该提前做好停车避让的准备。如果是这样做了,又怎么会发生相撞的事故呢?一般情况下,只要做到有效的避让肯定不会发生事故。只有与特种车辆抢行才可能发生相撞,所以能与救护车在路口相撞,应该是让行不到位或是抢行造成的,负全责不冤枉。
溧阳市:哥哥出***妹妹“顶包”,糊涂兄妹被拘留, 你怎么看?
近日,在江苏宜兴工作的邹某无证驾驶车辆在溧张线上撞了一辆停在路边的大货车,害怕受到处罚的邹某叫来妹妹小邹替自己“顶包”。
8月12日晚,公安交警大队戴埠中队接到女子小邹报警,说发生单方事故,开车撞上了路边的大货车。虽然小邹在现场说得有鼻子有眼,但是凭直觉,处警民警总觉得有点不对劲。
公安交警大队戴埠中队指导员芮建勇表示,在现场发现报警女司机,所描述的情况跟一般交通事故发生的逻辑不太吻合。同时,进行现场复原时,也发现驾驶位的距离和小邹的身高情况不相吻合 。
随后,民警回到中队,调取了事故发生地一个角落里的监控探头,监控画面虽然没有直接记录到事发的过程,但是也拍下了不少关键的信息。
监控显示,当天晚上九点半左右,小邹出现在画面中,不停地打着电话。看到这里,似乎车辆真的是小邹开的,不过民警细心地发现,在小邹出现在画面前的时候,还有一辆同样是宜兴牌照的小汽车在现场调了个头,而这辆车竟然就是民警到现场前,刚刚在路上处理的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
原来,当天晚上,邹某和几个朋友一起开车到戴埠街上吃饭,吃完晚饭,邹某和朋友各自开车准备去唱歌。因为坐在自己车上的女子醉酒呕吐,邹某想扶一下,没想到方向跑偏,车子撞上了停在路边的一辆大货车。想到自己无证驾驶,邹某急忙打电话叫来妹妹,让她替自己“顶包”。而邹某的朋友见邹某发生事故,先行将醉酒女子接走,然后又往回赶准备看看邹某的情况,哪知道路上又撞伤了行人。
目前,因为无证驾驶加上交通肇事后逃逸,邹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4天,小邹因替哥哥“顶包”,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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