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江苏回购房产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江苏回购房产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安置房买卖都有哪些最新的政策法规?
安置房买卖的最新政策法规:
安置房买卖政策内容一:为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政策体系,规范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行为,依据国家住建部《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0〕59号)、《江苏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省***令第51号)、《苏州市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暂行)》(苏房改〔2008〕20号)等相关要求,结合市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安置房买卖政策内容二:本细则所称保障性住房,指中心城区(平江、沧浪、金阊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按***优惠政策在市区范围内购买的住房。保障性住房在《房屋所有权证》附记栏有“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性住房”、“***补贴购房”等标记。
安置房买卖政策内容三:本细则所称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包括住房买卖、继承、赠与、抵押、抵债、变更性质等处分住房产权行为。
安置房买卖政策内容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市区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的行政主管部门。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负责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市区各房屋权属登记机构负责协助做好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相关工作。
安置房买卖政策内容五:保障性住房购房人对所购住房拥有有限产权。购买保障性住房未满5年,***有按原价格回购权。购买保障性住房满5年,***有优先购买权。
安置房买卖政策内容六:购买保障性住房满5年的起始时间,以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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