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江苏汽车追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江苏汽车追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机动车撞机动车交通事故无法定责怎么办?
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20多年,我来告诉你准确的答案。
机动车和机动车相撞。交警队在无法确定责任的时候,可以出交通事故证明。在交通事故处理当中,经常会碰到一些交通事故,由于现场的证据不明显,当事人的陈述又互相矛盾。在这个时候,交警队在责任认定的时候是无法认定的。只能出交通事故证明,证明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
有两辆机动车在十字路口发生相撞。由于这条路是刚刚修好的,虽然红绿灯的设施已经安装完成,但是监控设备还没有正常的传输数据。在当事人的陈述当中,都说自己没有闯红灯,指认对方是闯了红灯的。交警队在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同时又寻找了目击证人。但是最终还是无法判断是哪一个驾驶员闯了红灯,最终出了事故证明。
有一些保险公司在遇到类似案件的时候,只有交通事故证明是不予赔偿的,必须要经过人民***的判决保险公司才会理赔。
在人民***进行判决的时候。交通事故证明只是其中的一个证据。人民***也可以根据现有的证据推断出当事人哪一方是有违法行为的,而让其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对事故责任无法进行认定的,法律上应当如何处理?
一、事故无法认定的原因
事故责任无法认定,通常是因为案件事实无法查明。其中原因有很多,比如案发事没有监控录像,周边又无其他证人,双方又各执一词,结果导致交警无法查清案件事实。也有些人等事故发生后数日才选择报警,导致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流失,最终导致交警无法查清。
二、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案件事实与双方的过错
三、侵权责任原则的适用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应当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因为双方不存在哪方更有优势。而在无法查清案件事实和双方过错的情况下,应当适用民法上的公平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就应当证明对方有过错。也就是说,两辆机动车相撞,一方想要另一方承担责任而进行诉讼的,原告方就应当证明案件事实和对方的过错。
当然,要注意的是,没能证明对方存在过错,不代表对方没有过错。因为双方都说自己没有过错,而都无法证明。只能认定事实与过错无法查清。***通常就会按照同责处理。
参考法律依据:江苏省高级人民***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
所以,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尽可能多地保留证据,以防止自己利益受损。
盐城东台市海域发生4.1级地震,该区域附近海域已经连续三天发生地震, 你怎么看?
盐城东台市海域发生地震,其实并不是奇怪的事情。我最近刚去过东台,对这个县级市多了一些了解。
江苏省的东台海域分布着数十个大小不一、走向不一的可变性沙洲。
每天潮涨时,由黄海西部海域奔腾而来的潮波与由东海北部海域呼啸而来的潮波在此相遇相撞,从而形成了极其壮观的“两分水”奇观。
“两分水”奇观,在东台一年四季均有所见,尤以夏、秋季节更为壮观。如果7、8、9月份的大汛期,如遇风力在7级以上的东北风,每当潮涨之时,迅即形成“虎头潮”,前面的潮头未退却,后面的潮头又跟上,紧追不舍,浩浩荡荡,大有排山倒海之势。
东台海域的地震,可能与“两分水”潮波相撞,海沙层剧烈变动而引发小规模地震。
由于东台滩涂是最新的世界自然遗产,沿海滩涂目前***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几乎没有居住人口,东台海域的地震对东台影响不大。
而“两分水”及“虎头潮”因其水流急,潮波涌,带来了大量的鱼、虾、蟹、贝等海产***,跟随潮波进入这一海区,在这块大海少见的两股潮流缓冲区生活繁殖,成为东台近海海域天然***宝库。
这一海域盛产文蛤、香螺、竹节蛏和四角蛤等贝类品种。这些品种肉肥、壳薄、味美,是水产品中的珍品。
如何看待宝马男砍人不慎刀掉落反被砍杀?
“宝马男砍人不慎刀掉落反被砍杀”一事近来沸沸扬扬。
民众舆论普遍倒向支持骑电动车的男子,认为宝马男死有余辜,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1.宝马车违规驶入非机动车道,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因。
2.宝马男态度太恶劣。发生交通事故,双方难以协商处理的,应该报警。但宝马男却对骑车***打脚踢,未免过于蛮横。
3.拳打脚踢还不够,还又返回车内拿出一把长刀,砍向骑车人。这种行为已经是行凶、是犯罪。
据说,宝马男身上遍布纹身,戴着大金链子,是某***成员。我认为是比较可信的,一般人能随随便便在车上抽出把砍刀来?丝毫没有法律意识,或者说在他眼里法律就不算什么事,这样的反应比较符合***的认知特点和处事方式。那么,老百姓出于对***的恶感,一边倒地支持骑车男也就可以理解了。
但吊诡的是,据网友扒出的资料,宝马男还有个见义勇为的奖状。这就值得人们细细琢磨了。
再看骑车人。
在经历了口角和推搡、被宝马男拳打脚踢、又在连连躲避仍被刀砍中的情况下,骑车人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在宝马男长刀落地时他丧失理性抓住时机反击保命也就是可以理解的了。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应当属于正当防卫,但现在争论的点集中在“宝马男连连躲避逃窜,但骑车人不依不饶连砍数刀”是否算是防卫过当。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江苏汽车追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江苏汽车追尾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