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江苏房产契税补贴标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江苏房产契税补贴标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苏州契税有滞纳金吗?
90天内凭购房合同和买房子票据,***,户口本,婚姻证明,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交纳契税和维修基金,手续费,凭完税证明,可以办理房产证,逾期不办,需要交纳每天万分之五的滞纳罚金。
有的
购买新房子,需要业主收房子时候,90天内凭购房合同和买房子票据,***,户口本,婚姻证明,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交纳契税和维修基金,手续费,凭完税证明,可以办理房产证,逾期不办,需要交纳每天万分之五的滞纳罚金。
一般契税的顺序是购房-交首付-办理贷款-***审批-审批合格-进入交房流程。但是有的外行步骤不是很严谨,所以大致就是***批下来之后,开发商打电话让你去交房,这时候需要去审批核心交契税。如果不是个人购房,还需要交印花税。
1、般在***批下来之后,开始交房了,这时候一般会把钥匙给你,并且一个月之内办妥,并不是很催,交完契税之后别的费用几乎没有了,除非你是全款才需要自己办理土地证产权证。
2、商品房契税需要在备案日期(一般为合同第15页的日期)后90日内交纳,过期要收日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而维修基金需要购房者按照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3、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4、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房屋维修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有的,契税滞纳金的计算,首先要计算出应纳税额,即房产总价乘以适用税率:19***年10月1日起买卖商品房的,适用税率3%;1999年8月1日起,凡个人购买自用普通商品住房的,契税税率为1.5%.凡是发生滞纳税款所属期在2001年4月30日以前的,应按照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税款所属期在2001年5月1日以后的,统一按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签订购房合同后未缴纳契税的,从第31天起计算滞纳金。
江苏独生子女退休补助政策?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按照其退休前月工资的百分之五每月增发退休金,也可以由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或者为其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具体办法由省人民***另行规定”的规定,省***决定,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以下简称持证退休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江苏省人民***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6]4号)的有关规定为:
(1)奖励对象
一次性奖励的对象为2002年12月1日以后退休未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对2002年11月30日前退休未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可参照实行一次性奖励。对已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不再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2)奖励标准
一次性奖励金的发放标准为2400元至3600元,具体数额由各省辖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经费来源
持证退休职工的一次性奖励金由退休时所在企业支付,并参照独生子女补贴免征有关税收。
兼并、转让、改制企业持证退休职工的一次性奖励金,由兼并、转让、改制后的企业支付。转让、改制后的企业支付有困难的,由所在地财政解决。
本意见实施前已破产企业持证退休职工的一次性奖励金由所在地财政解决。今后依法实施破产企业持证退休职工的一次性奖励金,在破产清算经费中列支。
对转让、改制、破产企业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经费负担有困难的地区,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江苏房产契税补贴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江苏房产契税补贴标准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