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房产契税补贴标准江苏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房产契税补贴标准江苏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江苏省房屋契税怎么计算?
家庭首套商品房买入前提,90平米以下契税1%,90平以上契税1.5%,二套房买入90平米以下契税1.5%,90平以上契税2%,三套以及三套以上契税3%,如购买不限购商业房或商住房,不管面积和套数,契税都是3%的全额契税。
江苏独生子女退休补助政策?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按照其退休前月工资的百分之五每月增发退休金,也可以由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或者为其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具体办法由省人民***另行规定”的规定,省***决定,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以下简称持证退休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江苏省人民***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6]4号)的有关规定为:
(1)奖励对象
一次性奖励的对象为2002年12月1日以后退休未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对2002年11月30日前退休未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可参照实行一次性奖励。对已享受加发5%退休金待遇的持证退休职工,不再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2)奖励标准
一次性奖励金的发放标准为2400元至3600元,具体数额由各省辖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经费来源
持证退休职工的一次性奖励金由退休时所在企业支付,并参照独生子女补贴免征有关税收。
兼并、转让、改制企业持证退休职工的一次性奖励金,由兼并、转让、改制后的企业支付。转让、改制后的企业支付有困难的,由所在地财政解决。
本意见实施前已破产企业持证退休职工的一次性奖励金由所在地财政解决。今后依法实施破产企业持证退休职工的一次性奖励金,在破产清算经费中列支。
对转让、改制、破产企业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经费负担有困难的地区,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有单位的,由单位领取,没有单位的,到社区去领取。规定如下:
(一)符合奖励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双方有单位的,分别享受奖励待遇;一方有单位的,一方享受奖励待遇;双方没有单位的,一方享受奖励待遇。
(二)独生子女父母退休的,经本人申请,填写奖励审批表,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给予奖励。
(三)符合奖励条件,本意见实施前已经退休的、2002年11月1日后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死亡的独生子女父母,由原所在单位给予补发奖励费;原所在单位改制或者并转的,由改制或者并转后的单位给予补发;原所在单位已经破产,并清算结束,按无单位独生子女父母享受奖励待遇,由原破产单位当地***负责补发。
(四)双方没有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时,经本人申请,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人口和***生育机构签署意见,报县(市、区)人口和***生育行政部门发放奖励费,并在户口簿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上分别注明。
(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原则上应当一次性支付。
(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前,应将拟领取奖励费人员的姓名及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情况等在单位或者社区公示,15天内无异议的,发给奖励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房产契税补贴标准江苏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房产契税补贴标准江苏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